深圳离婚律师|家庭财产分割该怎么分割?离婚后如何分配? - 财产分割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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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7月10日

  好的婚姻可以让人收获幸福,而不好的婚姻则会给人带来痛苦,长久生活在痛苦之中难免会想要离婚,夫妻离婚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因为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家庭财产分割该怎么分割?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如何分配? 带着这些疑问 ,接下来由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答。

家庭财产分割该怎么分割?

  家庭财产分割法律法规是以平均分配为基本的原则进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如何分配?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

  (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

  (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