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婚前的定期存款 - 财产分割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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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2月17日

  每个人结婚前都或多或少有一点积蓄和存款,也可能是负债累累,但结婚后的双方收入大多都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就有的存款就有点不公平,那么如何证明婚前的定期存款?

  婚前定期存款怎么证明

  第一、婚前存款,是指在结婚登记日之前个人存款账户上的余额。

  第二、要证明婚前的财产,特别是要证明自己婚前的存款。如果是银行卡的,可以通过打印银行流水单进行查询。但是,目前银行流水单只能查询1-2年的历史记录,因此,如果婚龄在两年以上的,是没有办法通过银行流水证明婚前存款的数目的。但是如果保管有银行余额的通知短信,或者当时打印的经银行盖章的流水单也是可以证明婚前存款的数额的。如果储蓄的存折,那么存折上显示的的交易凭证与交易的余额就可以证明婚前的财产具体数额了。

  二、夫妻法定共同财产认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婚前定期存款怎么证明以及夫妻法定共同财产认定。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我国夫妻约定共同财产的情形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