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成年以前需要有监护人的监管,在他们心智还尚未成熟的时候很容易误入歧途,这时候就需要监护人保护,也有的父母没有精力照顾孩子,或者是那么父母能否不当监护人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一般是由父母作为监护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作为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