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有何法律规定?能否变更抚养权? - 子女抚养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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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还是要双方共同付出努力的,子女抚养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作为另一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责任。如果双方对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当然,抚养权确定后,当发生法定情形,也是可以变更的。

  一、子女抚养法律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子女抚养做出详细规定。对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支付办法及承担方式,纠纷解决手段等作出阐述。夫妻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中断,如果子女给女方,则男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办法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