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 离婚赔偿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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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8月22日

  大多数的夫妻离婚主要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过错,并由此导致了夫妻生活不和谐,涉及财产分割方面就更加激化矛盾,那么离婚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