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补办程序 - 法律法规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3510726181 13823139735
首页
关于我们
团队概况
家族办公室
华商介绍
免责声明
专业团队
首席律师
精英律师
专家顾问
律师助理
联盟律师
业务范围
诉讼离婚
涉外离婚
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
同居纠纷
婚姻咨询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
协议离婚
婚姻纠纷
热线新闻
同居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纠纷
法律法规
离婚赔偿
团队动态
招贤纳士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新闻中心
经典案例
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
协议离婚
婚姻纠纷
热线新闻
同居关系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继承纠纷
法律法规
离婚赔偿
团队动态
13510726181 13823139735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补办程序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4日
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当事人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原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证明。如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应提交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作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后,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办理,如证明材料齐全,一般十几分钟就能办好补领手续。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团队
|
业务范围
|
新闻中心
|
加盟团队
|
在线咨询
|
联系方式
|
相册影集
|
网站管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1-25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854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中国金牌离婚律师网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