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被告就是不出庭怎么办? - 经典案例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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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商不成,一方当事人选择起诉离婚,另一方可能会出于不想离婚、失联或诉讼策略等原因,不出席庭审,这种情况就没办法离婚了吗?当然不是。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且涉及到身份关系,如果一方不出庭,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但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进行缺席判决:

1、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法送达传票传唤被告到庭,而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被告失联,导致法院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被告仍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题主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情形,即便被告不出席,法院缺席判决也是有可能准予离婚的。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缺席判决不准予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且又证据证明分居事实,题主再次起诉时,就算被告不出庭,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建议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尤其是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证据的准备就更为复杂了,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是很好的选择。

(以上是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申茵律师团提供的分析和建议,希望能帮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