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离婚协议却迟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协议还生效吗? - 经典案例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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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3月20日

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在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时,此签字表明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但此时该协议并未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法定程序,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后,双方还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向双方颁发离婚证后,协议离婚才正式生效,签字的离婚协议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才依法解除。在我们日常咨询中,有很多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申请,但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后,其中一方反悔离婚,这个时候签署过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结论是,离婚协议也是不生效的。

虽然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如果一方又后悔离婚,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在诉讼离婚中,此时离婚协议虽然并未生效,但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以及协商离婚的过程,供法院裁判参考,以期达到顺利离婚的目的。基于这样的考虑,那么离婚协议的内容拟定就需要从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方面进行一个全方位的设计,以求规避风险,保障当事人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想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婚内财产协议也同样能做到,很多夫妻目前并没有离婚的打算,那么签订内容合法适宜的婚内财产协议来保障婚姻中自身权益也是很好的选择。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申茵律师团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十多年,帮很多当事人拟定过婚内、离婚协议,如有更多疑问想了解的,欢迎私信或来所进行咨询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