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婚外第三者,我要怎么办? - 经典案例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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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3月14日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共有,双方对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因侵害配偶财产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全部无效,第三者需全额返还财产。妻子可以以“赠与合同无效”或“不当得利”纠纷案提起诉讼,主张第三者返还财产,在有充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第三者全额返还。

无论是否选择离婚,您均有权通过诉讼追回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若选择离婚,可结合财产分割与损害赔偿最大化自身权益,签订离婚协议或者起诉离婚,在诉讼中主张您丈夫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及存在过错,请求多分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若不离婚,则在婚内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财产。若你发现丈夫还在持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依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夫妻共同财产进一步流失。

当然,起诉追回的前提是您初步掌握丈夫存在婚外情、赠与财产、转账凭证等证据,凭借你掌握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进一步申请调取您丈夫与第三者之间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互转记录,查清双方多年来经济往来情况。至于法院准许调取多少年前的银行流水记录,要看您掌握的证据充分与否,您掌握的证据越充分,法院也许会批准更长时间的流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