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不想离了,不去撤诉会有什么影响呢? - 经典案例 - 深圳最好的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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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3月13日

针对您所描述的问题,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不想离又不撤诉,可能会出现以下的情况:

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2条规定,如果原告逾期未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但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因此,起诉后不想离的话,可以直接不交纳诉讼费用,法院会直接视为撤诉处理,跟主动撤诉产生的法律效果是一样的。

第二,如果交纳了案件受理费但不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若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法院也可按撤诉处理。因此,作为原告即使交纳诉讼费后未主动提出撤诉,对案件本身并无影响,但建议不打算出庭时及时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可退回50%案件受理费。此外,特别需要注意!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反诉离婚,此时如果不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第三,对于离婚诉讼来说,撤诉后再起诉会受到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除非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撤诉后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被告在原告撤诉后要求离婚的,则可随时起诉无需等待六个月限制。

结合上述分析情况,作为原告如果决定不离婚了,建议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终止诉讼程序。一方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程序继续推进,浪费法院的司法资源;此外,特别需要注意!万一起诉后法院向另一方送达法律文书,致使对方得知被起诉离婚,并且同样出现离婚念头,这样即便原告反悔不离,再想主动书面申请撤诉,对方也可随时起诉离婚,导致被诉后不得不出庭应诉,这样不仅会让自己陷入不利境地,更不利于后续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因此,无论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如果想好了要撤诉,都建议尽快通过书面撤诉终止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可控。希望以上分析可以帮助到您解惑。如有更多法律咨询或者需寻求法律帮助,可以私信或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专业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